萍乡市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水玻璃、改性环氧树脂采购

谈判 2025-12-31
已截止

采购单位: 萍乡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时间: 2025-12-31 00:00 - 2026-01-05 23:59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6 14:30

谈判地点: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详细地址: 萍乡市投发大厦A座20楼(城投建工)2015招标采购部

萍乡市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水玻璃、改性环氧树脂竞谈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萍乡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萍乡市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水玻璃、改性环氧树脂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的公司。

二、项目内容

1.采购范围:萍乡市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水玻璃、改性环氧树脂采购。

2.采购内容萍乡市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水玻璃、改性环氧树脂采购。

3.供货工期分批次交付

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国家有关质量规定、规范、标准。

    5.付款方式:乙方每月25日申请本月已送货金额的80%作为进度款;供货全部结束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预留结算金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6个月质保期供货全部结束后开始起算,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6.质保期:预留结算金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供货全部结束后开始起算,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7.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控制价为含13%,但采购人对税率不做要求,税率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性质确定。

  8.其他要求:无

  9.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69,200元(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须知

1.参加竞谈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投标资料包括: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3.报价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对应写明报价人名称。

4.本项目最高报价为:169,200,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控制价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控制价为含13%,但采购人对税率不做要求,税率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性质确定。

5.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至202616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6.投标报价文件交地点:萍乡市投发大厦A座20楼(城投建工)2015招标采购部。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注:税率不一致评审原则:当采购人对税率不做要求时,即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性质进行填报税率,如有效投标人报价税率不完全相同时,将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于2家或经谈判小组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等于2家时,现场发起一轮报价,报价低的为第-中标候选人,报价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8.开标时间:20261614时30分(北京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竞争性谈判。

9.竞争性谈判程序步骤:

(一)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报价为供应商第一次报价:统一时间点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在现场检查响应文件情况并签字确认。开始评审后供应商离开谈判地点,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此轮报价公布。

轮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询问供应商是否有其他竞争优势所有供应商接受谈判后,统一进行第二次报价,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最报价,推荐出符合竞谈要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采购人对采购内容及报价有异议,则进行第二轮谈判和第三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公开。

联系方式

采购人:萍乡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投发大厦A座20楼

采购经办人:肖先生

电话:13698006342

六、采购监督机构

萍乡城投建工集团党群综合部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799-6399680